DOKUMENTY PRAWNE

退款

退货和投诉政策 NS POLAND

§ 1. 序言条款

1. 本文件(以下简称:“政策”)是网站服务条款的附件,规定了在 nspoland.com 平台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投诉提交规则以及与撤销合同相关的问题。

2. 网站的卖家兼管理员是 Daniel Bąkowski,其经营业务名称为“Daniel Bąkowski, NS POLAND”,注册地址为:Racice 18A, 88-150 Kruszwica,NIP:5562812993(以下简称:“卖家”)。

§ 2. 无法无故退还数字产品(撤销合同)

1. 由于数字产品的性质(未记录在有形媒介上的数字内容,例如代码片段、脚本、模板、电子书、应用程序),在获取文件访问权限或从账户中注册下载后,作为消费者以及享有消费者权利的企业家的客户**没有**在标准的 14 天内无故撤销远程合同的法定权利。

2. 通过接受商店规定并同意在 14 天撤销期到期之前立即交付数字产品,客户完全承认他们失去了消费者法规定的标准退货权利。

3. 共享文件后,因“改变主意”、“技术知识水平不足”、“意外购买”或技术错误而要求退款的请求将被完全拒绝,下载的数字产品将被视为不可逆转地完成交付。

§ 3. 投诉提交规则(报告缺陷)

1. 如果购买的数字产品在源代码上存在缺陷、严重损坏或功能完全不符合产品描述卡上声明的规格,客户有权反映商品(或数字内容)与合同不符的投诉。

2. 投诉报告**仅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处理,使用简单的描述性报告即可。我们不需要通过邮政递送传统文件。

3. 客户应将信息发送至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之一:

- biuro@nspoland.com

- office@nspoland.com

4. 为了使缺陷验证过程顺利进行并立即得到处理,电子邮件报告**必须**包含:

a) 订单编号和分配给买家账户的电子邮件地址,

b) 准确描述不合规之处或软件错误,

c) 确认缺陷发生所需的证据 – 即截图、浏览器控制台的错误日志或服务器日志(php_error、nginx)或适当的简短视频录像/屏幕录制。

§ 4. 责任排除(投诉何时被拒绝)

1. 如果分析表明数字产品的缺陷操作直接或间接由客户的实施引起,卖家保留绝对拒绝投诉索赔的权利,特别是在以下情况:

a) 客户不符合特定产品描述中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例如使用过时的 PHP 版本、拥有不兼容的操作系统、缺乏适当的服务器或数据库模块),

b) 客户对共享的数字产品进行了**任何独立的修改、逻辑编辑或干扰原源代码**,

c) 不兼容是由第三方软件、覆盖层、专有“插件”或不兼容的外部模板引起的,尝试将卖家的数字产品与这些模板整合,并且它们不在认证的兼容性列表中。

§ 5. 处理被投诉的错误(使其符合合同)

1. 卖家承诺在收到包含证据的完整报告信息之日起 14 天 不可延长的期内回复投诉报告。在此阶段,卖家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客户。

2. 为了保护其自身软件的完整性并遵守适用法律,在对数字产品代码端错误进行积极验证后,卖家将首先进行“使产品完全符合合同”的操作。

3. 使其符合合同包括修复操作缺陷和更新 – 在客户账户系统中提供新版二进制文件(补丁)。

4. 只有在极端情况下,即对产品缺陷进行永久且结构正确的修复而不完全破坏其结构是不可能实现的,或者要求卖家为给定修复级别付出不成比例的工作和时间,卖家才会主动取消并退出合同,从而进行退款。

§ 6. 资金退还

1. 如果经实质性决定拒绝对可能性的修正并确认要求全额退还费用的请求,该请求将在操作层面立即执行。

2. 卖家将使用**与消费者支付购物车时使用的完全相同的支付方式(同一种 Autopay 分期付款方式)**退还款项。资金将安全地直接转入用于在 Autopay S.A. 处订购支付款的银行卡或分配的汇出账户。

3. 最终退款转账最迟在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回复通知其成功获得财务索赔资格的日期起计算的 14 个日历天内完成。

§ 7. 定制 IT 服务(排除在本政策之外)

1. 本政策中描述的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自上而下的报告和退货规则,结构上仅适用于直接购买,即专营店内的现成和封闭式数字产品。

2. 复杂和广泛的 IT 服务(应用程序设计、基础设施设置、安全审计、专用网络系统以及通过个别联系定价的全部服务)完全遵循**在投诉、期限保证和接受补救方面的单独规则**。

3. 通知制度、服务等级协议(SLA)、开发人员修改保证和关于 IT 服务的排他条件均基于每一位特定客户直接地涵盖在专属的“服务条款协议”/“交付协议”中。此处所描述的数字产品退还政策规定并不适用上述服务。

§ 8. B2B 业务关系(职业企业客户)

1. 开发方对购买出于正式业务需求的企业家(B2B,不被视为“享有消费者权利的企业家”)灵活对待,实施更正和支持,为其提供热修复,旨在保持互利的商业关系。

2. 虽然如此,为了从容避开网络业务冲突保障并抵制不成比例拖累软件供应商的苛刻争议,对于非“享有如同消费者权利的企业家”以外的这部分职业商业用户,卖方因软件或预配置系统缺陷所引发的保证责任(包含法定担保:Rękojmia),其所有基于无形产品的数字故障损害索偿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波兰民法典》第 558 条第 1 款,特此明确、充分且**完全予以排除**。